• 106阅读
  • 0回复

调整种养结构应尊重群众意愿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2-11
第1版(要闻)
专栏:记者来信

  调整种养结构应尊重群众意愿编辑同志:
河南省政府为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发展,决定从今年起不再向农民下达种植计划。农民可根据市场需要来安排生产。可是,近日信阳县高梁店乡农民多次向记者反映:去冬今春,该乡乡党委、乡政府借鉴于商城县大力发展种桑养蚕致富的经验,在本地没有充分论证试验的情况下,决定将全乡已播下小麦、油菜的7000亩耕地改种桑树苗,用以发展养蚕业。同时计划今冬明春再改8000亩耕地种桑,两年改田种桑的面积将占该乡耕地总面积的70%。
乡党委、政府要求农民把已出苗的小麦、油菜毁掉改种桑树,引起了农民的普遍不满,他们采取多种形式抵制。在这种情况下,乡领导不是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作细致的思想工作,向群众作解释。而是采取强制手段推行,更引起群众的激愤。
高梁店乡农民不愿种桑养蚕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该乡地处丘陵地带,土质条件适于种植水稻、芝麻、花生、西瓜等经济作物,农民在多年种植中积累了经验,形成了习惯,对改种桑树信心不足;二是养蚕要有一定条件,房屋要宽敞、明亮、干净。而该乡属贫困地区,许多农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三是该乡前两年曾有过几十户农民养蚕,效益并不理想;四是养蚕投入大。尽管乡里为群众解决了贷款,但对于人均纯收入只有200来元的贫困地区来讲,农民难以下决心把钱投下去。
应该肯定,高梁店乡乡党委、政府急于调整种养结构,让贫困地区的农民尽快富起来,其出发点是好的。但农民愿意种什么,不愿种什么,首先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如果看准了一种致富门路,也要事先经过充分论证,因地制宜,并通过科学的试验示范,再向农民作推广引导。万不可生搬硬套外地经验。不顾当地实际情况,不顾群众意愿,把种植计划强加在群众头上,搞一刀切,这样必然事与愿违。
本报记者李而亮信阳市广播站记者赵智勇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