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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一些发展中国家在联合国人权会议强调生存权发展权是最基本人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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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2-14
第6版(国际)
专栏:

  我和一些发展中国家在联合国人权会议强调
生存权发展权是最基本人权
新华社日内瓦2月12日电(记者张征东)中国和许多其它发展中国家代表12日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49届会议上强调,生存权和发展权是最基本的和最重要的人权。
中国副代表庞森指出,发展权作为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已获得绝大多数国家的承认,但发展权的目标远没有达到,实现发展权的种种障碍仍然存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依然十分缓慢。
他指出,国家、民族的发展与个人的发展应是统一的,相互促进的。各国政府有责任根据本国国情制订适当的发展战略,在促进本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的同时,确保本国人民充分享受普遍承认的人权。
在谈到实现发展权的国际障碍时,庞森援引联合国秘书长的报告说,世界经济结构的不平衡和不公平日趋严重,南北差距日益扩大,制约着发展中国家摆脱贫困落后、谋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努力,这是实现发展权的最大障碍。此外,世界上还存在着各种形式的殖民主义、种族主义、强权政治、外国侵略和占领、侵犯别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干涉别国内政等现象,都是实现发展权的政治障碍。
他说,中国主张消除这些障碍,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实现《人权宣言》和《发展权利宣言》中关于实现发展权的目标。
印度尼西亚代表强调,尊重发展权,加速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是当务之急。实现发展权必须制订国际发展的总方针,在各国主权平等、独立和互利基础上建立新的国际新秩序。
菲律宾代表认为,发展同人权密切相关。他说,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沉重债务负担使它们陷入贫困,这就阻碍了社会发展和人权的实现。
布隆迪代表要求将要召开的世界人权大会把发展权和实现经济、社会、文化权利问题列入大会议程。
其它许多国家代表在发言中指出,世界经济的不平衡,发展中国家的贫穷、债务负担和一些国际金融机构强加给它们的结构调整等,阻碍了南方国家的发展。他们希望《发展权利宣言》中的目标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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