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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公安机关发还被盗财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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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2-01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各地公安机关发还被盗财物
本报讯开展“爱民月”活动以来,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在加强防范和打击犯罪力度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发还群众被盗、丢失物品,受到人民群众的赞扬。
元月16日,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在省博物馆前,现场发还单位和群众被盗汽车5辆、摩托车5辆、录相机5台、彩电4台、金项链15条、自行车386辆和部分现金,总价值人民币260万元。北京、辽宁、四川等地公安机关还组织专人把赃款赃物挨家逐户送还失主。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所属20多个派出所干警,提前将759辆自行车擦净修好,在交通大队的配合下,为群众补办好自行车牌照51个,连同自行车逐一发还。四川省重庆市公安局领导向南岸区民政局一干部发还被盗的1.2万余元的现金和存折时,这位曾对找回这笔巨款不抱希望,根本没报案的干部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将绣有“人民卫士,破案神速”的锦旗赠给重庆市公安局,以表达自己的激动心情。辽宁省辽阳市公安机关破案后,将市水处理设备厂被骗走的价值26万元的物资送回厂家时,全厂职工排队夹道欢迎,厂长激动地说:“如果不是你们及时破案追回物资,我们这个厂子就要厂倒人散,公安机关真是俺企业的保护神。”(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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