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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举行分组会审议两部法律草案和有关香港问题的议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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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8-28
第4版(要闻)
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举行分组会
审议两部法律草案和有关香港问题的议案
新华社北京八月二十七日电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昨天和今天继续举行分组讨论。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广告法草案、商业银行法草案时,对制定这两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有直接关系的法律大都持肯定态度,同时就草案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和具体条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法律委员会提交的郑耀棠等三十二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同样得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的赞同。他们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应该就这一有关香港前途的问题作出严肃的决定。
在审议广告法草案时,李旭阁委员说,现在广告市场的混乱状况不容忽视。广告应当体现中华民族优良的文化修养,同时广告也是市场,应当积极引导,也需要宏观调控和微观搞活。许勤委员认为,现在的广告中存在大量不规范和不真实的问题,许多广告语言太过分,说得太离奇,有些图像、形象也不相称,同时还有不少广告是虚假的、带有欺骗性的,因而误导消费者的情况也就很突出。
不少委员对现在广告数量太多太滥、新闻媒介的大量篇幅和黄金时间刊播广告提出异议。董耐芳委员提出,广告的范围要明确,哪些商品可以做广告,哪些商品不准做广告,法律上应有明确的界定。杨竞衡委员主张不能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和形象,更不能用一些主要领导人的图像来做广告。曾宪梓委员说,市场经济少不了广告,原来这不准那不准是不行的,现在又什么都可以也不行,不健康的广告应坚决不要刊播。
一些委员还提出,应该对那些自行散发的资料、小册子等广告性图文和新闻媒介中的广告性新闻在法律上做出规定。
在审议商业银行法草案时,秦仲达委员说,应该增加对企业实行信用证和托付承收制度的条款,从商业金融制度上确立消除与避免产生企业三角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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