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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利率贷款应足额到农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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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9-13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优惠利率贷款应足额到农村
最近,我们到本市的几个粮油主产区调查国家粮食收购任务落实情况时,不少农民反映:今年粮食部门取消了粮油预购定金,用贴息和委托农业银行发放低息贷款等办法补偿农民。这样,一些农户用于春耕生产的资金与往年相比显得不足。主要原因是农民今年的投入增加,而优惠利率的贷款额度减少。于是,一些粮贩子便用现金,以每百元每月5至9元的高息借给急等钱用的农户,并低价与农户签订收购粮食合同。以田店镇种粮大户陈家宽为例,他今年承包了35亩责任田,早稻总产可达3.2万公斤,需向国家售粮2.93万公斤。开春时他从粮贩子手中借了1500元的高息贷款,而贷方则要陈家宽卖给他3200公斤早稻。这样一来,今年早稻收获后,陈家宽还要借粮食才能完成向国家售粮任务和满足粮贩子的购粮要求。
类似现象目前在我市农村较为普遍,严重损害了农户的利益,并将在很大程度上扰乱粮食市场,影响今年国家粮食任务的完成。希望农业银行今后将上级划拨的优惠利率贷款足额发到农民手中,对资金需求过大的农户在利率上要适当给予优惠;工商、税务等职能单位应加强放开后的粮食市场的管理,对无证经营、偷税漏税、盘剥农民的粮贩子予以制裁;粮食部门要及时掌握农情和粮情,在资金、信息、技术等方面尽可能地提供一些服务。
         湖北应城市粮食局李泉源丁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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