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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国家地方税务机构分设完成其中十一省市区完成地市县税务机构分设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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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9-16
第1版(要闻)
专栏:

  省级国家地方税务机构分设完成
其中十一省市区完成地市县税务机构分设工作
本报北京九月十五日讯记者李建兴报道: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全国组建省级国家和地方税务机构的工作已于八月中旬完成。各地正在抓紧省以下税务机构的分设工作。截至十五日,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山西、黑龙江、安徽、甘肃、宁夏、新疆、云南等十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全部完成了地、市、县各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的分设工作,并已开始按照新的体制和机构运转。
分设两个税务机构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定,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机制,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国家税务总局要求进一步加快两个税务机构分设的步伐。在两个税务机构分设工作完成后,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继续密切注意新税制在执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使新税制更加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二是下大力组织税收收入。各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要采取积极的措施,千方百计完成和超额完成今年的收入计划。三是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税收征管。当前征管工作的重点是打击出口退税中的骗税以及伪造、倒卖、盗窃发票的违法犯罪活动,清理欠税和强化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四是加强各级税务部门领导班子和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严明纪律,廉洁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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